被追尾后离开,父亲成逃逸主责方

昨天饭后,父亲与老师(律师)沟通寻求帮助,在我们那边称呼律师为老师,我也追问关于这场交通事故的处理。父亲描述:在交警支队查询监控时,明确可以视频监控和截图看出,是由于对方的失误,骑着电动车冲撞到父亲的电动车,导致摔倒,父亲觉得无所谓,大意离开,被当成了逃逸担主责。

事后对方去医院治疗,也寻求上了交警帮助,去年的交通事故到如今下达了结论,父亲无奈听着交警的回复:“谁叫你逃逸,你算主责...”。父亲这才饭后寻求帮助,要求也简单,主责我不认,次责我接受。

我问父亲当时你怎么离开了,他说哎:“自己文化程度较低、法律意识淡薄,对方主动撞我,受伤了,认为只是轻微碰撞没大事所以才离开,毕竟是对方的失误,没想到当了主责”。

父亲在南宁工作了20多年,每天工作回家都是电动车通勤,我自认为他在市区骑电动车很了解,这才继续询问之前的一件事,由于对方电动车冲撞父亲,父亲摔倒后,对方看了一眼就离开了,父亲报警追查,得知深入追究交通责任需要一定的费用。费用的部分我可以暂时可以理解为:

鉴定费用:为了更准确地认定事故责任,可能需要进行一些专业鉴定。例如,对车辆的速度鉴定、刹车性能鉴定、痕迹鉴定等,以确定事故发生时双方车辆的状态和碰撞情况等。这些鉴定机构提供服务是要收取费用的,根据鉴定项目和复杂程度不同,费用也有所差异。

通过上述内容我可以理解为,当时我父亲没有支付鉴定费用,没有进一步追究交通事故责任,导致不了了之。父亲:“以前可不是这样的,变了。” 我不知道他说的变了是什么,但我此时知道:

无论主观认为事故多么轻微,也无论自认为责任在谁,都需要第一时间报警,留在事故发生地,等待交警人员的处理后,方可离开。

虽然这可能会耽误一天的时间,但说不准事后的麻烦可就不止一天,要始终保持对法律程序和事故处理流程的敬畏之心。

寻鹤 寻鹤 2025年03月25日
    16天前 把以前已有的logo重制了下,用ps描边使得logo更加圆润些,放大不模糊,如现在头像显示;同样也重制并形成了新的的评论回复页面,回复的主题是“书信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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